为满足临床需要,支持医疗技术发展,在征求医疗机构意见、组织专家论证基础上,我局拟定了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除外可收费耗材修订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:2020年8月12日至8月18日,共5个工作日。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意见及理由,可以通过邮件(盖章扫描或签字件)、传真反馈至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。
联系人:锁 驰
联系电话:0871-63886052
传 真:0871—63886053
电子邮箱:ynsybjjgzcc@163.com
云南省医疗保障局
2020年8月11日
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除外可收费耗材修订方案(征求意见稿)
一、120700001“雾化吸入”项目内涵删除“含一次性吸入装置”,除外内容增加“一次性雾化器”。
二、“一次性使用呼吸机管路”“喉罩”“气管导管”“人工鼻”“预充式导管冲洗器”“取石网篮”“内镜注射针”“一次性内窥镜活检细胞刷”“一次性内窥镜活检钳”“一次性穿刺器(含穿刺针)”纳入除外可收费耗材,使用不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归类限制。
三、调整扩大33e“复杂手术特殊刀使用费”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、“吻合器”“定位针”“圈套器”“钛夹”医用耗材使用范围,不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归类限制。
四、“男性外阴手术”可按照技术难度、手术风险、病变部位相同的3313“女性生殖系统手术”下相应项目收费。
此次修订的除外可收费耗材,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,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原则和诊疗规范合理使用,非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按实际费用分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