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物价局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》(云价收费〔2018〕14号)文件精神,公立医疗机构按《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设置的特需病房,床位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,我院本着公平、合法和诚信的原则,根据服务项目成本和市场情况依法合理制定以下特需病房试行价格,经报县医保中心审核备案后,按照文件要求,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,具体价格如下:
项目编码 |
项目名称 |
项目内涵 |
除外内容 |
计价单位 |
建议价格(元) |
财务分类 |
说明 |
110900007 |
特需大单间病房 |
两摇病床、床头柜、凳子、独立洗手间、热水、沙发、茶几、储物柜、电视机、冰箱、微波炉、饮水机+水、家属陪护床、床上用品 |
日 |
238 |
B |
1.不得收取“病房取暖费”和“病房空调降温费”;2.房间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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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900007 |
特需小单间病房 |
两摇病床、床头柜、凳子、独立洗手间、热水、沙发、茶几、储物柜、电视机、冰箱、微波炉、饮水机+水、家属陪护床、床上用品 |
日 |
220.00 |
B |
1.不得收取“病房取暖费”和“病房空调降温费”;2.房间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。 |
公示时间: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
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,请拨打医院价格管理办公室电话0877-7024112联系,也可拨打医院投诉电话0877-7024563反映。